今年以来,秀洲区全面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通过完善各项制度、用药采购阳光操作、加强监督检查等,切实推进医院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让群众就医“看得起”、“看得清”、“看得好”。
一、完善制度,在科学管理上下功夫
1、细化各项制度。全区各医院、卫生院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临床药物监管办法》、《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处方点评制度》、《抗菌药物使用诫勉谈话制度》、《抗菌药物使用通报制度》、《医疗设备器械采购制度》,以及《中层干部轮岗制度》等等,以完善的制度来保障“阳光用药工程”的科学实施。
2、严格遵照执行。各医院、卫生院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比例,特别是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不定期的每月1—4次合理用药检查,对使用量及金额排名在前的药品进行分析评价。运用制度和信息手段,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做到有效预警、实时监管。
3、注重结果运用。实行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减少不合理用药现象,对使用数量与销售金额排名,靠前的药品采取重点关注、减半、停药、清除出院药品目录等措施,对用量医生排名,采取警告、必要时谈话,并记录在案作为个人考核、职称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指标等,积极预防药品使用环节中的不良行为。
二、阳光操作,在规范透明上下功夫
1、医药处方每月有点评。全区各区属医院均实行处方点评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处方点评,组建多个专家点评组对处方实行点评,从药品用量、用法、配伍、药物联用、选用指症等方面监控医生用药情况,遏制大处方和抗生素使用率,有效提高处方合格率,控制门诊均次费用,促进合理用药。2012年上半年合格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大多在95%以上。对不合理处方进行通报、点评和剖析,督促整改,引导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药,切实提高基层医院处方质量。区内几家卫生院也在逐步开展处方点评制度。
2、用药信息每季有公示。对“阳光用药工程”实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各医院、卫生院每一至三个月将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等九项主要指标,以及反映医疗质量、医院效率的三项数据信息,共十二项内容,通过网站、医院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向社会公开。区计卫局每季度汇总一次全区九家医疗单位的用药信息,在秀洲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督促解决。
3、药械采购严格按程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设备器械采购管理,出台《秀洲区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器械采购管理实施意见》,全面实行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向全社会公示,评标过程实施综合性价比计分评标法,确保中标医疗设备质优价廉。上半年组织各医疗机构参加省展会采购医疗设备,计划采购设备共计692万元,展会达成采购意向400万元。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各医院、卫生院均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实行网上药品采购,严格执行省中标药品采购价格。
三、加强检查,在监督提效上下功夫
1、医疗单位时时有自查。各医院、卫生院全面开展岗位廉洁风险自查,重点包括医疗设备、药品采购、处方、临床诊疗等权力廉洁风险点,层层签订廉洁责任书,医务人员进行廉洁行医服务承诺。开展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完善涉及药械采购、合理用药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并将自查融入医院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2、主管部门半年有督导。区计卫局联合第四纪工委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扎实推进“阳光用药工程”的有效实施。今年7月,对全区各医院、卫生院上半年“阳光用药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公示栏,以及满意度测评等形式,重点检查各单位医务信息公开、药品招标采购、用药和医疗服务行为等,及时监测“阳光用药工程”进展情况,并做有效的推进。
3、社会监督渠道更畅通。各医院、卫生院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在门诊和病房楼大厅分别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畅通接受举报、投诉、来电来访工作;在门诊大厅滚动字幕全天播放医疗服务价格、门诊大厅自动查询系统可即时查询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项目;各科室按照专业特点设置服务承诺宣传板,请患者评价承诺执行是否到位;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开展明查暗访,以及积极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活动等等,主动接受群众的全方位监督,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真正让群众明白就医、满意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