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实施意见》,村里便于操作,我们也便于监督。”日前,拿着新出台的《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建南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钱姚彬说。
去年以来,为推动基层治理,强化村集体“三资”管理,秀洲区纪委区监委通过专项监督、提级监督、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等方式,先后开展了村级组织劳务用工专项巡察、村集体租金应收未收专项监督、村集体“三资”管理提级监督等问题整治,小切口破解基层治理中的难点、赌点、痛点,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制约监督,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
在村级组织劳务用工专项巡察过程中,秀洲区委巡察组发现村级劳务用工支出的管理是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部分村干部对不能支出的费用打起了“村级劳务用工”的主意,这一问题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座谈、下村走访、查阅财务凭证等过程中都有反映。
“我们发现在村级劳务用工支出上,有的多报或虚报村级劳务用工,用于支出考察费、活动费、餐费等不合理费用,或用于提高村聘人员或是亲友劳务用工待遇;有的结算不附用工清单、原始记工凭证;有的发放标准不统一,甚至同一工种不同标准。”秀洲区委巡察组组长徐凤英介绍说。
巡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秀洲区委巡察组发现问题后,从“点”上向被巡察村反馈,指出存在问题和潜在风险,提出整改意见;“面”上把共性问题向镇(街道)反馈,推动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线”上向区级主管部门反馈,由区级主管部门进行问题研究、完善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重点人重点事,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并严肃问责追责。
根据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秀洲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明确了劳务用工的性质与范围,防止打“擦边球”;从核定标准、用工决策、用工登记、审核报账、支付入账、公示监督等六个方面,规范劳务用工费用支出程序,形成完整闭环,为全区村级劳务用工费支出戴上了“紧箍咒”。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于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的管理,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监管,区级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足职能定位,推动各主体、相关部门抓好制度执行,坚决防止村级劳务用工费支出成为村集体资金流失的短板和缺口。
“连几十元的一笔务工费,也必须填上务工人员的姓名、日期、工时、单价、银行卡号、电话等信息进行登记,由村考勤人员对此事审核后,每月报送村报账员审核资料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经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签字后,报镇(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审核、支付,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公示接受监督。”王店镇“三资”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秀洲区对照《实施意见》规定,将劳务用工费支出情况录入浙江省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系统,借助大数据力量强化制度执行,严格监督村级劳务用工费支出。截至目前,已处置村级劳务用工预警信息7条。
如今在秀洲全区146个村,环境保洁、基础设施维护、协助政府开展社会事务、处置突发紧急事件等方面的劳务用工,都有了劳务工资指导价,有工考勤记录、审核、支付、公示等规范性流程,实现了村级劳务用工费支出全流程可视化、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