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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 推动反腐败工作走向纵深
发布时间: 2022-10-27 16:13 来源: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经区委同意,10月26日上午,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王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谢春健,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姚林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益民,以及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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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区委坚持主抓直管,始终把反腐败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高标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不断强化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集中领导统筹协调职能,围绕反腐败主题,及时协调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反腐败工作合力充分凝聚。各成员单位从政治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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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的“四个任重道远”战略判断,既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良好势头,也要对重点领域腐败仍然易发多发及隐性变异、年轻干部腐败等问题保持清醒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科学判断上来,把握好反腐败和改革发展的关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永远吹冲锋号,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新征程上,必须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坚定,加深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要求要坚持统筹共进,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时时处处体现党的意志,不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统筹共进,各成员单位要把“两个维护”作为各项工作的“纲”和“魂”,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要在严明政治纪律上做到统筹共进,各成员单位要始终坚持透过业务看政治,优先处置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确保底线常在、后墙不倒。

要坚持一体推进,充分释放“三不腐”叠加效应。一体推进“三不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精准纠治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斩断权力与资本勾连纽带;高质量推进我区公职人员防逃全覆盖工作省级试点建设,进一步健全全区层面公职人员防逃工作体系。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深入查找已办案件暴露出来的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推动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要推动形成不想腐的自觉,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持续深化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强化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三是坚持协调并进,全面凝聚反腐败工作的合力。要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做到密切沟通,各成员单位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案件协作水平,加快移送处置节奏,提高起诉审判效率;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助力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综合成效。要做到优势互补,履行工作职能、发挥各自优势,整合反腐败工作资源和力量,着力破解工作难点、堵点。要做到合力推进,作为全省公职人员防逃全覆盖试点单位之一,各防逃工作成员单位要全力推进、协作配合,织密公职人员防逃网,高质量构建全区公职人员防逃工作体系。要做到扶正祛邪,协同推进澄清正名与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传达组织温情,激发干部担当尽责热情,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工作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上,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等成员单位围绕今年以来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审议了《秀洲区公职人员防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秀洲区诬告陷害行为联合调查处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