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9日至6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发改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区有效投资综合管理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抓好有效投资。贯彻落实《秀洲区“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有效投资完成实绩。1-10月,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3.6亿元,增长25.3%,高于全市平均16.2个百分点,列全市第1。其中建安投资增长33.9%,高新投资增长64.5%,公共服务投资增长99.2%,交通投资增长124.5%,服务业投资增长34.6%,均列全市第1。二是强化晾晒比拼。实施“投资赛马”推进机制,每月进行考核结果晾晒、完成进度比拼。今年以来,已下发扩大有效投资月度“赛马”结果通报8期,有效激发各主体“扩大有效投资、抓好重大项目”的主动性。1-10月,省重大项目年度投资完成率为197.3%,排名全市第1。6个项目列入省“4+1”项目,MPI 推进指数104.6,列全市第一。三季度嘉兴市扩大有效投资月度赛马位列全市第二。三是统筹协调推进。贯彻落实《秀洲区“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建立“181”项目推进体系,成立项目推进专班集中办公,对重点项目实行区领导领衔,落实专班压茬推进,项目难点堵点由区委常委或区主要领导提级协调解决。
2.关于“对国家投资计划项目跟踪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剖析反思。进一步加大资金使用、项目进展监管力度,不定期走访项目,动态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并联合财政等部门核查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的《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理清监管职责,规范监管行为,压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三是抓好长效管理。进一步规范相关服务协议签订程序,充分认识规范签订服务协议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责任意识。建立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巡察反馈以来,已累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扩大)学习会13次。二是深化理论武装。用活用好全体机关干部会议、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工会活动、“发改课堂”等载体,先后学习传达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省党代会报告、区委十届二次全会报告、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等精神,积极引导全体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效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深化谈心谈话。从严监督管理干部职工,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干部职工在思想、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征求干部职工对局党组班子推进下一步工作的好想法、新思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暨中层干部竞岗交流集体谈话,进一步增加全体干部的政治意识、廉洁意识和担当意识。
4.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制度。认真执行《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制定出台《秀洲区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落实长效管理。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严格把关,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个人应收款项未及时收回”情况,目前部分人员的信息正在收集中,下一步将全面梳理,力争2023年3月底基本完成。
2.关于“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审核把关。领会吃透市级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的相关文件精神,提升业务水平,严把审核关。进一步研究市级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操作细则,对理解有疑义的条款第一时间咨询沟通。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实施市级补助资金会审及征求意见制度,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三是做好宣传指导。对申报企业做好政策宣传和申报指导工作。通过“一人一企、一包到底”常态化服务机制、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第一时间知晓各级补助政策。
3.关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已将嘉兴市秀洲区散装水泥发展中心账户上其他应付款项转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缴金库;将财政账上结余的新型墙体材料预收款、散装水泥预收款转为政府性基金收入缴金库。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认真执行《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制定出台《秀洲区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落实长效管理。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局党组严格把关,坚决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列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四是抓好点上整改。驻沪办未入单位固定资产的空调、办公家具已于2022年10月账务中整改入资产账。已对会计柜、档案柜、三门柜等办公设备予以验收。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支部建设。区发改局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工作,以党总支换届选举为契机,将现有机关党支部,根据工作性质分设成3个支部,分别为第一支部、第二支部和退休干部支部。8月24日,区发改局党总支进行了换届选举。9月7日,获区委直属机关党工委正式批复,由两位局领导分别担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积极强化党组领导作用。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按照“三会一课”工作要求及每月区委组织部月度工作提示单部署,每月召开总支委员会及下属支部委员会。换届以来,对各委员工作职责进行重新分工,并对党小组进行重新划分,由2名中层干部、2名年轻干部担任党小组长,积极发挥党小组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神经末梢”作用。待本年度结束,4本党小组记录手册将及时存入档案。三是激发团队活力。巡察反馈以来,共开展党小组活动10余次,集中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内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及“攻坚项目一线行”等主题党日活动,有效激发党组织活力。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局党组积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学习,学习《秀洲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不断规范全局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落实规范记录,局党组会议已落实双人记录。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认真执行《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一切重大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四是完善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制定出台《秀洲区发改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五是强化常态管理。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下一步将对相关材料第一时间予以归档。
3.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催缴。巡察反馈以来,对未集中保管的护照(通行证)进行了催缴,并予以集中保管。二是强化学习。制定出台《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履行审批和报告手续。三是常态管理。梳理因私出国(境)管理台账,对新入职的7名同志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做好护照(通行证)的集中管理。四是压实责任。对涉及出国(境)未经审批、回国后未填写《因私出国(境)情况报告》登记表的人员予以谈话提醒;涉及退休同志,已通过上门、电话和微信等途径重申相关规章制度要求。
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抓好点上整改。局分管领导在局全体人员会议上学习传达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二是抓好常态长效。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已召开党风廉政会议2次,召开退休干部会议1次,及时将相关党风廉政要求传达至全体人员,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无死角。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负责与分管领导谈心谈话,分管领导负责与科室负责人及科室人员谈心谈话,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00余次。
5.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10月13日,相关佐证材料已补充到位。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区级专项资金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会同财政局复审后提交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议审议,并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审议后下达资金。
下一步,区发改局党组将按照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2720062;邮寄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西路1765号353办公室,314000。